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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城阳区:让派出街道监察室“动起来”

来源: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:2019-06-12

  “在干联防队员的这段时间,我发现一些业户对我高看一眼,就产生了挣点实惠的想法,主要是心存侥幸,觉得自己没有正式编制,应该不会把我怎么样”。李某没有想到,随着监察法的实施、监察工作向街道延伸,自己已被纳入监察监督的范围。

  1月29日,青岛市城阳区监委派出棘洪滩街道监察室接到举报,李某利用担任街道联防队员的职务之便,向餐馆和超市业主暗示送点礼品。李某不是中共党员,是两年前街道招聘的一名临时雇佣人员。

  派出棘洪滩街道监察室对这一举报情况进行了调查,认为李某属于监察对象。随即与有关人员进行核对后,对李某进行了警示谈话:“作为一名联防队员,不得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向业户索要财物,不得吃拿卡要。如有违反,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你进行处理”。

 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,监察范围已覆盖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,如何强化对新增监察对象的监督,是城阳区监委一直思考的问题。今年1月,该区监委完成了6个派出街道监察室的设立和人员任职工作,并要求各派出街道监察室对所有监察对象进行全面摸底,其中就包括街道招聘的辅助人员、在社区从事管理的人员等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。派出街道监察室为每个单位都建立了一套廉政档案,用于收录该单位监察对象的具体信息,并不断完善信访反映、受组织处理、受党纪政务处分等内容,成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“帮手”。

  除掌握廉情信息外,基层监察工作关键是要深入下去,到一线开展监督。

  “你选择什么方式拆迁安置啊?家里有几口人?安置房什么时候能建好?”4月的一天,派出上马街道监察室主任张振华走进正在进行旧村改造的一个社区,走入部分居民家中进行察访,并对街道参与旧改工作的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,“旧改关系到居民切身利益,一定要守纪律,以权谋私的事坚决不能做,要正确地行使手中的权力”。

  今年5月,城阳区监委制发了《派出街道监察室工作暂行规定》,明确了派出街道监察室的领导体制、监察范围、职责权限、工作制度等内容,赋予谈话、询问、调取、查询等4项调查措施,规定可以采用收集分析廉政信息、监督检查、走访调研、提出监察建议等方式落实监督职责,提升日常监督实效。

  “派出街道监察室处于监察工作的第一线,新增监察对象数量较多,‘动起来’只是我们要做的第一步工作,首先让他们知道有人管、受约束,下步还要不断探索发现问题的方式,既要靠明察暗访、信访举报,也要靠媒体监督,使街道监察工作‘强起来’”,青岛市城阳区纪委区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。(青岛市纪委监委 ‖ 责任编辑 王冠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