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胶州市:“3+N”告知反馈机制 提升信访群众满意度

来源: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:2019-03-05

  “我之前反映的问题,现在都查完了,这段时间光电话就给我打了5、6遍,什么时间办到什么程度都及时跟我说,省得我整天不放心一趟趟往上跑,还问不出个子丑寅卯。现在调查完了当面告诉我调查结果,虽然跟我当初设想的有出入,但调查的很清楚,误会也都说开了,我个人的事也解决了,我很满意。”近日,胶州市某村举报人在答复反馈中说道。

  胶州市纪委信访室推动信访举报“3+N”告知反馈机制,即第一时间告知受理情况、第一时间告知办理进度、第一时间反馈调查结果;做好“N次反馈”:在初核、调查、办理周期较长,特别是跨越重要时间节点、重大节假日、重要活动期间N次约谈信访人告知调查情况,减少举报人因不了解调查进展而造成不必要的误解,进一步引发重复访和越级访。特别是针对同一问题重复多次举报的,交由最初调查人员对举报人进行沟通反馈办理,对核实并给予处理的事项进行详细说明,同时认真做好信访举报政策宣传工作。2018年通过“3+N”告知反馈机制化解重复越级访信访件21件,群众满意度90%以上。

  “‘3+N’反馈机制注重在调查期间与举报人沟通交流,告知信访人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,能够极大的取得信访群众信任,有效将信访人吸附在当地,消除信访人猜疑,切实避免因信息不对称、沟通不畅导致的重复信访,特别是越级重复访。”胶州市纪委信访室主任如是说。(青岛市纪委监委 ‖ 责任编辑 王冠中)